不法分子冒充国企高管招聘,青海警方提醒:警惕陷入合同诈骗风险
据“青海公安”消息,近日,青海省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不法分子冒充国企高管,通过第三方在网络平台发布招聘启事,以收取培训、实习等费用后安排入职工作为由实施合同诈骗,学生询问就业进展时,不法分子伪造用人单位介绍信、调档函等文书,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发送给学生,告知学生正在办理,并使用各种理由进行推脱,后失联跑路。
为此,提醒大学生就业做到三防:一防黑中介。“黑中介”是指非法机构以介绍工作为名,向求职者收取高额中介费,却找借口拖延或直接不履行合同。凡是在求职中遇到此类情况,应立即求助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拒绝支付相关费用。二防乱收费。“乱收费”是指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以用工为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岗位稳定金、资料审核费、服装费等费用,再以各种理由拒绝毕业生入职或中途辞退。《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凡是在求职中遇到此类情况,要谨慎应对,拒绝支付入职前要求缴纳的各种非法费用。三防付费实习。“付费实习”是指某些机构向毕业生承诺提供高薪行业实习岗位,但毕业生须缴纳相关服务费用。凡是在求职中遇到此类情况,不轻信无任何要求且薪资待遇异常高的招聘信息,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同时,在求职中牢记以下三点:一是增强求职安全意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就业指导和安全教育课程,增强识别就业“陷阱”的意识与能力,不走所谓的“求职捷径”。二是使用正规求职渠道。毕业生可通过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高校就业网站、国聘平台等国家有关部门、地方和高校的校园招聘等正规途径获取就业信息。三是运用法律维护就业权益。了解学习就业有关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如在求职中确有遇到侵害本人合法权益情况,要积极收集并留存有关证据,及时向学校求助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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