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告提供了面部识别技术监管的蓝图
悉尼科技大学(UTS)人类技术研究所的一份新报告概述了面部识别技术的示范法,以防止对该技术的有害使用,同时促进公共利益的创新。
起草澳大利亚法律时并未考虑广泛使用面部识别。该报告由悉尼科技大学工业教授EdwardSantow和NicholasDavis领导,建议进行改革以使澳大利亚法律现代化,特别是解决对隐私和其他人权的威胁。
近年来,面部识别和其他远程生物识别技术呈指数级增长,引发了人们对隐私、大规模监视和不公平的担忧,尤其是当技术出现错误时,有色人种和女性所经历的不公平。
2022年6月,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CHOICE的一项调查显示,澳大利亚的几家大型零售商正在使用面部识别来识别进入其商店的顾客,这引发了相当大的社区警觉,并呼吁改善监管。在澳大利亚和国际上也广泛呼吁改革面部识别法。
这份新报告回应了这些呼吁。它认识到我们的面孔是特殊的,因为人类严重依赖彼此的面孔来识别和互动。当这项技术被滥用或过度使用时,这种依赖使我们特别容易受到人权限制。
“当面部识别应用程序设计和监管良好时,可以带来真正的好处,有助于有效和大规模地识别人。该技术被盲人或视力障碍者广泛使用,使这些群体更容易进入世界”前澳大利亚人权专员、现任人类技术研究所联合主任桑托教授说。
“这份报告提出了基于风险的面部识别示范法。出发点应该是确保面部识别的开发和使用以维护人们基本人权的方式,”他说。
“我们现行法律的漏洞造成了一种监管市场失灵。许多受人尊敬的公司已经退出提供面部识别,因为消费者没有得到适当的保护。那些仍在该领域提供服务的公司不需要关注基本权利受这项技术影响的人,”日内瓦世界经济论坛执行委员会前成员、人类技术研究所联合主任戴维斯教授说。
他说:“许多民间社会组织、政府和政府间机构以及独立专家已经对与当前和预测使用面部识别相关的危险发出了警告。”
本报告呼吁澳大利亚总检察长马克·德雷福斯领导全国人脸识别改革进程。这应该首先根据报告中列出的示范法向澳大利亚议会提出一项法案。
该报告还建议将监管责任分配给澳大利亚信息专员办公室,以在联邦管辖范围内规范该技术的开发和使用,并在州和领地管辖范围内采用统一的方法。
示范法规定了受使用特定面部识别技术应用程序影响的个人的三个层面的人权风险,以及更广泛的社区面临的风险。
根据示范法,任何开发或部署面部识别技术的人都必须首先评估适用于其应用的人权风险水平。然后,该评估可能会受到公众和监管机构的质疑。
基于风险评估,示范法随后规定了一套累积的法律要求、限制和禁令。
这份名为“面部识别技术:迈向示范法”的报告由悉尼科技大学人类技术研究所的NicholasDavis教授、EdwardSantow教授和LaurenPerry共同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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